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讴歌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展现民革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民革中央拟于2021年7月在北京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二届‘风雨同舟’民革全国书画作品展”(暂定名)。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民革中央
承办单位
民革中央画院
民革中央企业家联谊会
中山博爱基金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万鄂湘 郑建邦
主 任:李惠东
副 主 任:边旭光 孔维克 张桂平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俊松 匡伟光 李海燕 张长宏
张国辉 张春新 陈 明 赵力中
姜 立 都本基 钱宗飞 黄玲玲
韩必省 韩宝生 雷甲寿 潘义奎
秘 书 长 张长宏
办 公 室
井建军 牟洪建 包洪波 王永昌
刘楣洪 刘 佳 罗 翔 徐秋岩
徐庆康
展览编辑 杨 桦 杨 琴
三、展出日期 2021年7月(暂定)
四、展出地点 北京
五、展出规模 展出约150件作品(不含少量特邀、借展作品)
六、参展要求
(一)主题内容:美术作品要展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描绘当代中国人民追梦圆梦的奋斗经历和幸福生活。书法、篆刻作品在内容上要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等主题。
(二)作品门类:中国画、油画、水彩画、漆画、版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
(三)作品尺寸:中国画以六尺整张竖幅为宜,其他美术作品横不超过两米;书法作品不超过六尺整张竖幅;篆刻作品自行粘贴在四尺竖式条幅上(建议篆刻作品8-12方,边款最少两方)。
(四)作品装裱:国画、水彩画、漆画、版画、书法、篆刻作品提供画芯,统一由承办方装裱;油画作品提供内框,外框统一由承办方配备。
七、评审及送件要求
(一)初评
参展作者需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作品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作品高清图片作为邮件附件同时发送(图片格式统一为JPG,大小为1MB-5MB)。每位作者仅限投稿1件作品(含合作)。
征稿邮箱:fengyutongzhou2021 @ 163.com
(自本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24时为征稿邮箱开放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耿承旭 15652000885
杨 桦 010-85112497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在两周内按要求邮寄原作(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复评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三)初评、复评结果将及时在民革中央网站、民革e家上公布。
八、权利与义务
(一)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二)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展作品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推广、出版等权利。
(三)主办单位从参展作品中评选少量优秀作品予以收藏(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2000元/件;税前油画收藏费:15000元/件;税前水彩画、漆画收藏费:8000元/件;税前版画收藏费:4000元/件;税前书法收藏费:3000元/件)。
(四)除少量收藏作品外,其他参展作品待展览(含巡展)结束后三个月内退还作者。退件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作品包装运输委托专业公司承接,美术作品保价统一定为3万元,书法作品保价统一定为5000元。
(五)主办单位向每位参展作者赠送一本画册。
(六)主办单位向每位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七)主办单位将在《团结报》、民革中央网站、民革中央微信公众号、民革e家及相关门户网站上发布征稿通知、展览专题宣传、新闻报道等信息。
(八)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因此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九)每位作者仅限投稿1件作品(含合作),多投将取消其参展资格。
九、凡送作品参评、参展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2021年1月
(责任编辑:麦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