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0日下午2点,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蔚蓝社区在清江路工人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主持召开豫景园小区首次业主代表大会。
2020年12月7日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蔚蓝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豫景园小区全体业主发布公告,公告上显示将于2020年12月20日下午2点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9名成员签字中有社区主任、办事处领导、社区民警各一人及6名业主代表。
2020年12月20日下午2点10分左右业主前往会议地,签到时并未核实业主或业主代表身份,参会人员只需要报名字、楼栋门号即可参会,负责签到的人员在对应的名单后划对勾就允许进入现场,非业主代表的业主需要在另外一张纸上登记名字、楼栋等信息,而登记业主代表信息的最上边一张表格上近一半还未打钩,说明这些代表还未到会,当时会议现场总人数78人,非业主代表签字名单上有近10人,蔚蓝社区李海斌主任说:业主代表76人已全到,主席台上只有李海斌主任一人,公告上筹备组成员中的办事处领导张军辉和社区民警栾建设均未到场。
会议开始后,李海斌主任简单介绍了一下情况,并说76位业主代表均是前期由业主推选产生,原本业委会成员应在76位业主代表中选举产生,然而在选举时,业主代表拿到的是一张提前打印好的A4纸大小的《表决票》,票上有6位业委会成员候选人,要求业主代表从6名候选人中最多选5名,在对应人员名单后面打钩即可,6名候选人与筹备组成员中6名业主代表完全重合,根据现场情况,6名候选人并非选举产生,而是提前指定的人员名单。
《表决票》收齐后现场唱票,根据票数产生了4名业委会成员,因第五名和第六名票数相同,现场让业主代表举手投票,监事会候选人不让选是党员的那位候选人。
现场业主提出质疑,选举产生的业委会成员里有几名党员?监事会候选成员说有党员,问有几位党员和哪位是党员时均含糊其辞不予作答。现场业主先是被告知没有发言和投票权,评判标准为坐在会议现场后两排的人员均没有发言和投票权。业主自己在前两排找空位坐下后就又有了发言和投票权,现场李海斌主任、业主代表和各候选人均未提出质疑,证明现场业主和业主代表的身份可以根据所坐位置随意切换。
在选举监事会监事时,要从6名不知怎么产生的监事会候选成员中选出3名,同样是从提前打印好的6人名单中划沟选出3人,并非从现场76名业主代表中现场选举产生,最后选出的3名监事会成员沙雨、金凯、王永霞三人均长期拖欠物业费,而且三人均沾沾自喜的在小区或小区群里炫耀自己很多年都拒交物业费,还呼吁所有业主拒交物业费,试问这样的业主的还有资格担任监事会监事吗?
根据相关规定,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资金的,不得担任监事会监事。而在2020年12月20日现场指定名单中产生的3名监事会成员沙雨、金凯、王永霞三人均长期拒交物业服务资金,并频繁呼吁其他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资金,依据该规定三人均不得担任监事会监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委会代表应由业主选举产生,再从业主代表中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监事会监事亦是同样的方式选举产生,可为什么蔚蓝社区主任李海斌主持的选举现场中业主代表的来源未知,业主只知道一些长期拒交物业费的人员挨家敲门让签字同意XX当业主代表?一次不签再次敲门,有时晚上休息了还敲门让签字,不签字就一直骚扰?难道业主代表不应该开全体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吗?还有这些业委会成员候选人又是怎么产生的?李海斌主任在现场发给业主代表提前打印好的《表决票》上的六人名单又是怎么产生的?是李海斌主任私下自己指定的吗?另外选举出来的监事会监事全部是长期拒交物业费的业主,有资格担任监事会监事吗?6名监事会候选人又是怎么产生的?也是李海斌主任私下自己指定的吗?选举现场筹备组成员中办事处、社区民警均未到场,只有蔚蓝社区李海斌主任一人到场,这样的选举会议还具有法律意义吗?
我们给市长热线打电话投诉蔚蓝社区李海斌主任在豫景园小区业委会选举中的种种违规问题,投诉后的第二天就接到13598876677打来的电话,因是陌生电话未接,这个电话就又发短信:我是蔚蓝社区的,你反应的豫景园业委会的事请你接个电话。了解后方知这个电话是蔚蓝社区李海斌主任的电话,为什么我们打电话向市长热线反映李海斌的问题,第二天李海斌就打电话给我们? 我们的电话是怎么泄露的?又是谁泄露给李海斌的?或者是李海斌又怎么知道是我们投诉的?他打电话给我们要干什么?是要威胁还是要报复?亦或者是要糊弄市长热线?
小区成立业委会维护全体业主权利,业主是拍手称快的,但业委会筹备、成立以及人员的选举都应该规范合法的进行,选出真正有责任心又能坚持原则的成员或监事,不应该事先指定名单、不公开透明产生相关候选人,更不应该让那些长期拒交物业费不具备担任监事资格的业主成为监事会监事,作为社区主任,更应该知法守法,在合法的前提下监督、监管辖区业委会筹备中的各项工作,不应该指定候选人员名单,更不应该在有关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还擅自召开筹备选举会议。不过李海斌主任应该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因为业主投诉后他能在一天时间内知道是谁投诉的他,还能拿到投诉人电话,实在让人佩服至极!
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豫景园小区业委会筹备选举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也希望市长热线能给举报人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举报后举报人的电话一天时间就到了被举报人手里?以后还有市民敢举报吗?
出自:小康法制
(责任编辑:茉莉)